区内相关企业、机构:
现将《成都市温江区企业服务中心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申报民营经济政策(总部经济政策)地方经济贡献奖励资金的若干政策解释(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温企服发〔2021〕7号)第一条第四项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工商注册登记、税收解缴关系在温江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政策有效期内通过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方式在温江区产生经济贡献,并经区财政局核实认定为突出贡献的非房地产企业。
二、申报项目
2021-01〔2019〕01-03-00-企业高级管理及核心技术人才贡献奖励
三、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温江公众信息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 /> 四、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10月31日。
五、其他说明
(一)“申报材料”是指申报政策须提供的基本材料,政策制定部门或专家评审小组可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若后期专项审计需要提供纸质原件核实,申报单位需配合提供。
(二)政策项目所涉补贴资助均为税前。国家、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企业通过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政策金额以元为单位(直接舍去元位后的尾数),最终奖励金额计算精确到元(直接舍去元位后的尾数)。
成都市温江区企业服务中心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成都市温江区投资促进局
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
成都医学城管委会(科技园管委会)
健康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现代服务业园区管委会 )
温江农高园管委会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