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科技服务机构等经营主体: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的2021年成都市全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成都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全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现将《2021年成都市全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经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编写申报材料于2021年8月17日前报经营主体所在镇(街道)初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1日
2021年成都市全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以及成都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构建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精神,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推广、现代种业发展、粮食安全和种养业生态绿色生产等领域,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实际,主动对接涉农高校院所和创新团队,积极引进转化示范应用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大会发布的农业科技成果,建设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牵头组建技术团队,创新“技物结合”“技术托管”“农资+”技术服务等技术服务模式,紧密联结当地产业基地和农户,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科技推广服务,推进产业与科技一体化发展,促进“政产学研用投”协同,特制定本指南。
二、支持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科技服务机构等经营主体,与涉农高校院所、专家团队有密切合作,具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业绩。
三、转化的科技成果范围
科技成果来源于2019年(首届)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大会发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优秀农业科技成果或国内外其它重大农业科技成果。
四、支持类型和经费
按照一等、二等、三等和四等项目分类支持。其中,一等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二等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三等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四等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
一等项目支持示范转化覆盖面非常广、经济社会效益非常好的项目。二等项目支持示范转化覆盖面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项目。三等项目支持示范转化覆盖面较广、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四等项目支持有一定的示范转化覆盖面和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五、资金使用范围
资金主要用于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购买,试验示范田租用及整理,成果推广服务、宣传培训、技术咨询,以及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推广服务相关的其他支出。
六、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1年,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22年8月。
七、支持方向与重点
(一)新品种及先进种养殖技术
支持农作物及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生态高效种养殖新技术等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优质、抗病虫、抗逆、高产、宜机化新品种:粮油作物、经济作物、畜禽水产突破性新品种(配套系)、功能农业新品种等;
2.作物规模化良种生产与繁育新技术:良种快繁技术、新品种标准化和规模化高效繁育生产与测试技术、种子加工与质量控制技术等;
3.规模化种苗立体工厂化培育新技术:立体多层工厂化育苗补光技术、蔬菜壮苗培育与营养调控技术、嫁接苗愈合光调技术等;
4.种养殖新技术:功能农业生产技术,作物优质丰产栽培技术、节本增效种植技术,畜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生态高效养殖模式,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技术等。
(二)农产品精深加工
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粮薯豆精深加工:功能性粮薯豆食品加工、粮薯及杂粮方便食品加工、粮薯豆传统加工食品升级、粮薯豆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
2.果菜茶精深加工:多用途直投式功能菌剂制备、非热力灭菌、高低倍果菜茶浓缩汁加工、果菜茶产品多元化开发与应用、果菜茶新产品保鲜储藏与冷链配送、果菜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中央厨房川菜加工关键技术及其新业态的建立等;
3.肉蛋奶精深加工:猪牛羊等畜禽精深加工技术、低成本高效灭菌、功能性包装和冷链物流、副产物及废弃物再利用等。
(三)绿色生态农业
支持绿色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等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农业高效用水:水肥药一体化、节水灌溉新产品和新装备等;
2.化肥农药减施增效:高效环保肥料、生物肥料、新型农药、化肥农药减施技术配套新产品及新装备等;
3.健康养殖绿色投入品:新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型兽药等。
(四)农机装备及设施
支持农机新装备、农业新设施等科技成果的属地化应用改制、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生产机械:粮食作物及经济作物生产各环节新装备、新设施、新技术,经济作物园区智能管控新设备、经济作物绿色保鲜与储藏新设备、设施农业新装备、植物工厂化生产配套技术装备等;
2.畜牧机械设备设施:畜牧水产养殖各环节新装备、新设施,畜牧水产养殖智能化环境管控新设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设备、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设备、饲料(草料)生产加工新设备。
八、申报要
1.申报单位转化的科技成果原则上是近5年(2017年以来)形成的成果并首次在成都市域转化应用,知识产权归属清晰;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并出具自筹配套资金承诺书,且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2.项目实施地须为成都市域范围,优先支持在全市6个都市现代农业功能区和各级农业产业园区内实施的农业科技创新转化项目,项目应已启动推广应用或已完成大面积推广应用。
3.同一申报单位在同年度内限申报一个项目,原则上每个科技成果对应补助一个申报业主。
九、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成都市全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成都市全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申报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申报单位信用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3.申报单位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品种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或协议等);
5.2020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6.自筹配套资金承诺书;
7.土地流转合同及建设相关载体证明材料;
8.成果转化产生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
十、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如实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初审申报材料。
(二)项目审核。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项目先进性、转化可行性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审批。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2021年支持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按程序下达项目批复。
(四)项目实施。对已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成果来源单位签订三方项目合同书,并组织项目实施。
(五)资金拨付。采取一次性拨付或分期拨付的方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拨付方式和拨付金额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执行。
(六)过程监督。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处室(站)会同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度、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项目未完成合同书规定进度的,或未按规定使用项目经费的,待项目整改合格后继续执行协议;整改仍不合格的,按规定终止合同。
(七)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开展项目自验,自验合格后,向所在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对验收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十、申报时间要求
按照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由各镇(街道)于2021年8月18日前对辖区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彭州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1年8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农业农村局,电子文档发送至502179668@qq.com。
附件:
1.项目分类考核指标
2.成都市全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3.成都市全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4.首届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大会发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优秀农业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