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川科区〔2021〕4号)要求,现将拟推荐报审四川省科技厅、财政厅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予以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4日至8月10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附: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拟推荐项目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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