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21〕40号),重庆市收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等3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申报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34689辆,补助资金111834.8799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我们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上述3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实地抽查,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出具的审计报告,市内3家企业的33610辆新能源汽车符合申报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8月5日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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