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工军发〔2021〕55号
宜宾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宜宾市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局,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各区县经商信息化和科技局:
为切实做好2021年宜宾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在4000万元以上(食品类企业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较强,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
(三)企业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专职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企业研究、开发、试验条件较为完善,技术研发设备仪器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五)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率好,至少拥有1项以上专利;
(六)企业技术中心已组建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企业近两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 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
2. 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进行申报,并指导企业认真编写申请报告,力求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二)企业将宜宾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1份纸质件)送经区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1年6月4日前上报我局工业投资科
(三)现场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宜宾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宜宾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