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绵阳市拟提名“乏燃料后处理中铀的超分子自组装分离方法与机制研究”等32目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2021年5月21日—5月27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等方面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我局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单位(人)身份予以保护。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绵阳市科技主管部门(即异议受理单位):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通信地址:绵阳市子云街北段58号(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行政审批科)
附件:绵阳市拟提名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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