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高新区管委会:
为加快培育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科技服务产业集聚发展格局,促进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经研究,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集聚区建设后续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与时间基准
本次评价对象为承担了2020年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的13家高新区(名单见附件1)。本次评价涉及到集聚区建设相关数据时间基准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评价组织和报送要求
各高新区根据要求认真准备总结材料(提纲见附件2),应保证总结材料真实、准确。由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总结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附光盘),并于2021年5月17日前报送至科技厅。
科技厅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价,必要时对部分高新区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418室
附件:1.2020年度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2.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总结材料提纲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