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省双创领导小组办《关于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台阶的若干措施》(川双创办〔2020〕2号),加强市级众创空间的认定,促进双创平台规范建设和双创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川科高〔2016〕17号),现将《自贡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附件1)印发实施,对市级备案众创空间支持按照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自科发〔2020〕2号)执行,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市科技局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1.自贡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
2.自贡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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