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针对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方面,对有技术创新研发的,可按照上年度研发费的 20% 给予最高100万补助,对有贷款的,可按实际支付利息,最高补贴100万。另一方面,对有获得创业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获得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最高可获得200万支持。
一、截止时间
成都市要求单位首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17时,其它市州可以参考。
二、类别及要求(总体支持2个类别申报)
类别一:技术创新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
(2)企业在2019年以后获得有相关产品知识产权、检测报告及用户报告(都需要。详见附件要求);
(3)企业产品技术符合指南要求(详见附件要求)。
(二)支持方式力度
(1)研发投入补助:支持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按照上年度研发费的20%给予10-100万元的补助(仅支持享受过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
(2)贷款贴息补助:按合同周期(最高不超过2年)银行贷款利息,给予10-100万元的补助。
(三)注意事项
(1)重点支持“5+1”产业体系领域,各领域均不支持技改项目;
(2)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的不予支持;
(3)2019及2020年度已获得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本年度不再支持;
(4)重点支持省瞪羚企业名录。
类别二:创业投资项目
(一)风险补助:
(1)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型企业;
(2)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有直接投资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行为(以投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投资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单家创业投资机构年度累计奖励额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二)投资保障:
(1)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
(2)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有获得投资(以投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按获得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三、项目咨询
咨询热线:191-8079-8359 191-5018-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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