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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动绿色发展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关键词: 绿色发展 低碳

  • 发布日期:2018-06-26
  • 来源: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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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成都召开。当天,成都市、攀枝花市、宜宾市、广安市、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围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等,作了交流发言。

        推动环保工作上新台阶

        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2013年增加103天,PM10、PM2.5浓度分别下降41.3%、42.3%。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城市发展战略谋划重点,制定出台《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成立市环保督察办,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目标考核,提高生态环保考核指标权重。

        大力实施“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战略,建设以66个产业新城为核心的产业生态圈,推动产业功能布局与环境容量协调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开发、保护与治理,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构建“两山、两网、两环、六片”的生态本底。高标准建设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龙门山生态涵养区和天府绿道,努力打造全域公园体系。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制度、产业和碳汇体系,2017年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55.4%,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坚持铁腕治霾,大力实施成都“治霾十条”和大气污染防治“650”工程,2017年全面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目标任务。坚持重拳治水,大力实施成都“治水十条”和水污染防治“626”工程,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力整治黑臭水体,切实加强岷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2017年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要求。

        强化法治监管,出台《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强资源交易,全面完成环保税费改革,落实差别电价和水价,完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1257家。推行共治共建,设立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建立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成为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首个将环保监督网格管理延伸到基层一线的城市。

        “四个重大”推动绿色发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

        突出“四个重大”,初步形成全省“一盘棋”绿色发展规划体系。

        四川主要从规划、制度体系、新旧动能转换和能源结构四个方面,推动绿色发展。

        重大规划科学引领,不断优化发展布局。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10项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颁布实施《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分类指导编制五大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项规划等。

        重大政策协同发力,加快构建制度体系。5年来,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115亿元以上,用于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取消58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和生态脆弱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GDP考核,制定出台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将符合环保要求作为省重点项目准入前置条件,停止核准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全省2/3以上面积、51%人口的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95%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55%的自然湿地划入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保护区。

        重大改革激发活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坚持传统产业改造与新兴产业培育并举,连续3年实施“项目年”活动,累计完成产业投资超2万亿元。分两批在全省范围推广42条全面创新改革经验成果,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重大工程夯基蓄势,持续改善能源结构。实施“电能替代、清洁替代”工程,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全省水电装机达7589万千瓦,居全国第一,全省页岩气年产量超30亿立方米、居全国第2。率先实施电能替代电价支持政策,去年电能替代电量达60亿千瓦时,全省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达47.6%,比全国高26.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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