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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火 加油 松手闸 四川交出创新创造年终答卷

关键词: 四川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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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作出了“扎实开展创新创造”的重要指示。一年来,四川围绕创新创造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政策“点火”、资金“加油”和放权“松闸”,全省科技研发水平群体跃升,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超过640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8%,分别较上年增加84亿元,增长0.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突破1.8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500亿元,增长9%;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4%,较上年增加2个百分点——四川“创新创造”交出圆满答卷。
一、政策“点火”,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拿出政策“干货”,激发主体内生动力。为进一步优化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环境,最大程度释放科技生产力和创新创造活力,四川针对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积极性不高,创新水平地域差距较大,资金、设备等创新资源布局分散各自为阵、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力不足等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关于用好财政政策资金扎实推进创新创造的通知》、《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实施意见》、《关于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的通知》等文件,拿出了“对地方跨区域联合引进重大科技项目和开展科技创新给予奖补和实行利益分享” 、“将新材料首批次、信息技术首版次纳入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奖补政策认定范围”、“对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给予奖补”、“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创新产品远期约定政府购买”、“提高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奖补标准”、“科技创新券奖补”、“天府工匠”培养等一系列政策干货,在资金、设备、平台、人才、地区合作等方面发力,给予各类创新创造主体实实在在的支持,激发主体内生动力。一年来,全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37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万余家;新增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7个;新增科技活动人员约3万人。
用足政策“存量”,减轻创新创造主体负担。全面贯彻落实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职工教育经费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减免企业所得税、股权奖励分期或递延纳税、对生物药品制造等10个行业购进固定资产实行更加优惠的加速折旧政策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或减征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现行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预计2017年落实支持创新创造税收政策减免将超过100亿元,大大减轻创新创造主体负担,激发创新创造热情。
突破政策“瓶颈”,全面推进改革试点。着力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建设,全面推进全创改革试验,在新型孵化器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给予税收支持政策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形成政策建议方案上报中央。目前,三项政策中央已综合采纳并发文在全国推广实施。积极推广全创经验成果,向国家贡献8条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采取集中推广和分类分批推广相结合形式,向全省推广“军民两用技术联盟股权合作新机制”、“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装备制造业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等21项全创经验成果。
二、资金“加油”,增添创新创造动力
(一)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创造重点工作
支持应用技术研发。安排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等资金8.9亿元,支持围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技术需求开展共性技术、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和集成式协同攻关,突破制约产业创新、民生改善与社会进步的技术问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截止2017年底,布局启动283项技术攻关清单项目,突破300余项技术难点,获得专利授权和受理400余件;启动信息安全及其集成电路、生物技术与医药两项重大科技专项。
助推科技成果转化。安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知识产权专项等资金6.7亿元,支持企业牵头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创新产品,开展产业化示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全年全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810项,带动社会投入近40亿元,预计将带动实现总产值450亿元。
突出产业转型升级。安排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和创新驱动发展、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资金等资金29亿元,支持生产性服务和服务业制造示范项目,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支持石墨烯、轨道交通、中医药、电子信息与信息安全、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2017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突破1.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规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7%。
支持军民融合发展。安排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资金2亿元,支持军用技术再研发转民用,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化发展,军民结合重点产品规模化发展,以及军民融合研究开发平台、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截止2017年底,军民融合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正式上线,整合15大类、3378台套仪器设备,总价值超过36亿元。
强化人才引进培养。安排天府英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双一流”建设等专项资金5.5亿元,资助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留学归国科技人员、博士后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截止2017年底,累计引进高端人才793名、团队72个,累计推荐81名优秀科技人才入选国家万人计划、69人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注重创新平台搭建。安排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产业园区发展引导、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等资金6.5亿元,支持科研基础条件、科学研究、工程化开发、转移转化、企业孵化、公共服务等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提升创新创造条件保障能力和产业化服务能力。截止2017年底,全省建成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478个,其中国家级147个,新增20个,省级1331个,新增348个。
(二)推行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
财政资金放大作用发挥明显。截至2017年底,省级在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交通建设等重点领域发起设立和参股设立各类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20支,财政出资129.2亿元,基金规模1036亿元,放大财政出资8倍;实现项目投资超过25亿元,撬动约250亿元社会资金,较好实现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
产业引导作用发挥明显。省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省委省政府确立的产业发展方向拓展项目,重点关注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五大成长型高端产业和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与领域。截止2017年底,已累计储备收集项目千余个,重点推进项目160余个,已投资项目正逐步显示出行业引领、带动和示范效应。如创新创业基金投资的成都美杰塞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实现第二轮融资,企业估值较上一轮增值22.6%;投资的成都易充无线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估值提高了两倍;投资“安特金”、“云知声”两个项目入选“中国最具投资价值企业50强”榜单。
区域带动作用发挥明显。通过开展“基金市州行”活动,与地方区域产业投资平台共同投资,带动区域相关产业发展;完成绵阳、德阳、自贡、宜宾、泸州等区域性子基金设立,总规模达到47亿元,初步实现对全省优质资源的有效覆盖;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达成投贷联动合作协议等方式,引领带动区域发展成效初显。
三、放权“松闸”,破除创新创造藩篱
下放科研项目管理权限。下放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调剂权限,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支出预算调整权限下放给项目单位批准。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不超过直接费用预算10%时,不需要提供测算依据。差旅会议、政府采购、基建项目等管理权限下放,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差旅费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改进项目资金结转结余处理方式,两年内由项目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细化资金预拨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主管部门提出预拨申请,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后,统一实施预拨。
增加科研人员获得感。将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分别提高至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20%,15%和13%,将软科学类和软件开发类项目间接费用比重提高到不超过专项经费总额的40%。规定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由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据实编制。据统计,2017年全省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支出占比5.3%、同比增加1.7倍,劳务费占比12.9%、同比增加40%; 395个软科学类和软件开发类项目按专项经费总额的40%计提间接费用,人员激励明显增加。 
下放人事、经费等管理权限。扩大企事业单位薪酬分配等自主权。允许担任职务科技人员获得成果转化奖励,实行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免责政策。鼓励离岗创新创业、提高转化收益比例、改进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完善出国管理。支持未上市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特别是国有企业在转化科技成果、获得政府科技奖励时,给予核心科技人员的报酬和奖励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不受个人年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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