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投资政策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支持中央本级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合理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安排方式。 本次中央预算资金新政,是针对去年发布的《政府投资条例》所作出的修订,既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也标志着财政资金的一大转变,从支出转变为投资。 通知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自今年7月1日起,对支持中央本级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合理采取上述资金安排方式。 对支持地方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国家发改委可对地方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提出要求。同一投资专项采取两种及以上资金安排方式的,应当明确每一种资金安排方式的适用范围和安排条件。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记者表示,上述举措将使得财政资金投资渠道更加多元化,在风险相对可控的前提下,撬动更多社会资本。 “与地方财政相比,中央财政的债务率更低、发挥调节经济作用的空间更大。未来我们将能够看到中央财政发挥更大的力量,同时也给市场更多信心。”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杨晓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通知强调,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企业投资项目仅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仍为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或备案制。 此外,因投资建设需要,项目由两个及以上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的,可以分别采取不同的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用于前期工作费,纳入工程概算的按照本通知执行,不纳入具体项目工程概算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政府投资领域本身强调公益性,国务院去年5月发布的《政府投资条例》明确,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规定领域。这被业内解读为,财政资金不再是单纯的支出,未来将在撬动社会资本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新政允许财政资金投向市场化模式的基建项目作为项目资本金,剩余资金可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的方式来募集。这使得财政资金具有了杠杆功能,能够撬动社会资金向基建领域集中。”杨晓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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