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债转股
多位专家近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债转股是我国结构性去杠杆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重要方式。随着监管层不断“清障”,未来债转股签约和落地项目将会稳步增加,成为降低我国企业杠杆率的重要举措。 采取差异化风险权重比例设定 近日召开的国常会提出,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占用资本较多问题,多措并举支持其补充资本。专家认为,这有助于化解银行在债转股中面临的资本压力,进而更好地调动银行积极性。 “资本占用是银行债转股面临的重大难题。”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介绍,根据规定,商业银行因市场化债转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的风险权重为250%,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的风险权重为400%。另外,实施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持股需纳入并表范围,这给银行带给很大的资本压力。 “目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商业银行主导直接实现债转股。由于股权变现存在周期性较长和较大的不确定性,依然会消耗大量的资本金。”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尤其是对于未上市的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渠道较窄,参与债转股的积极性较低;即使是上市银行,通过增发等形式募集资金周期也较长,因此商业银行参与债转股的积极性仍有待提高。至于风险权重的比例,建议根据不同商业银行的风险程度采取差异化债转股风险权重设定。 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债转股需要大量长期资金是市场共识。董希淼表示,目前只有5家大型商业银行成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作为债转股实施机构。2018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印发《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就鼓励保险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机构依法依规积极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提出了六条意见。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关键是放宽社会资本参与的准入门槛,并平等保护社会资本权益。 同年,央行下调了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 潘向东认为,由于此前央行已经通过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的方式支持商业银行债转股资金约5000亿元,因此短期内商业银行债转股的资金来源基本得到纾解。但未来我国企业杠杆率水平依然处于高位,通过债转股化解高杠杆的空间和需求依然较大,因此仍需要央行通过定向降准或其他市场化方式,来解决商业银行参与债转股的资金来源难题。 政策加码助力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日前表示,截至2018年年末,债转股累计落地3644亿元,涉及企业185家,涵盖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推动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内生发展动能。 专家认为,在前期系列政策的推动下,市场化债转股的签约金额逐步增加,但总体而言,项目落地率依然偏低,实施进程有待加快。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产业分析师汪伟表示,债转股实施的难点还在于如何使市场化和法治化要求真正落地,以及涉及债转股项目参与各方的信息不对称,各自的激励约束条件不完全匹配等问题。 纵观前期出台的政策,潘向东表示,一是完善债转股定价和退出机制,为债转股实施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在税收减免等环节增加债转股的吸引力,例如在增值税、土地流转税等方面给予债转股优惠减免等政策;三是完善商业银行债转股资本金补充机制。 随着新一轮政策加码,汪伟表示,债转股工作有望得到更大力度的推动。尤其在一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典型的示范性效应形成后,预计会有进一步推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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