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证明事项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5月14日下午在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说,截至今年4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万余项。其中,各地区取消证明事项共1.2万余项,各部门取消证明事项1100余项。此外,各地区、各部门建议取消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300余项。 这次证明事项清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以及无设定依据的证明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也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对确应取消的,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取消。 这次清理的证明事项主要涉及5类证明:一是对法律事实的证明,如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死亡证明;二是对法律关系的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三是对资格、资质、能力或水平的证明,如职称证明、培训证明;四是权利归属证明,如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五是其他客观状态的证明,如备案证明、验资报告、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等。 据介绍,截至4月底,“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共收到关于证明事项的有效投诉件1221件,其中已办结1109件,112件正在办理中。在已办结件中,地方和部门取消、纠正不合理证明495件,抄送国务院部门参考25件。经研究,需要保留有关证明事项并向当事人解释原因的有589件,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或理解。 刘振宇表示,从数据来看,已处理的群众投诉主要涉及亲属关系证明、社保相关证明、户口相关证明、公民身份证明、医保相关证明、婚育状况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死亡证明、小微企业证明、公证相关证明等。经过清理,各地区、各部门已切实解决了投诉群众反映强烈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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