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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键词: 人才政策

  • 发布日期:2018-08-30
  • 来源:成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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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作如下解读。

 

一、哪些学校可以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答:在蓉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

 

二、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范围是那些?

 

答: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三类学生(全日制学生,不含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以及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在蓉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或特殊教育院校的职业教育类应届毕业生中的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两类人员可参照执行。

 

三、求职创业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哪里申请办理求职创业补贴?

 

答:毕业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自愿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学校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流程是什么?

 

答:由各院校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同时应在校园公共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各院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于毕业年度的上一年10月底之前将补贴申请材料报送院校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局。同一院校有多个校区且分处不同区(市)县的,由各校区所在区(市)县就业局受理。

 

六、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材料有哪些?

 

答:公示材料、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院校基本情况表、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残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残疾毕业生需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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