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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人员广告创业 最高可获10万元贴息贷款

关键词: 成都商报

  • 发布日期: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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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2017年,成都广告业立下了一个“小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市广告经营额和广告市场主体数量“双翻番”,全市广告经营额达到160亿元,广告市场主体达到16000家。建成成都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分园2个,培育产值过亿元广告企业10家,产值过5亿元广告企业3家。这一组数据,在成都市工商局印发的《成都市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里清晰明了。



  根据规划,成都将降低广告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放宽企业名称核准条件,允许广告企业名称使用表明其广告产业内容和经营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放宽广告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限制。最值得期待的是还可享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广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对于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广告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成都还将落实创业金融政策,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对个人发放的首笔额度不高于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在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期限不超过2年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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