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43号)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本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认定联审小组工作规程的通知》精神,经市本级联审小组评审,认定广西华御堂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返还金额合计为618760.8元,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科反映。 地址:南宁市东悦巷6号 附件:2019年南宁市本级拟认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公示名单(第十一批).xls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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