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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颜悦色”和“茶颜观色”,真假难辨,网红奶茶店究竟谁侵权?

关键词: 侵权

  • 发布日期:2020-04-28
  • 来源:锐创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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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奶茶店究竟谁侵权?

“茶颜悦色”和“茶颜观色”,真假难辨?

这两天,频频被长沙知名奶茶商标侵权的新闻刷屏,“茶颜观色”商标持有方洛旗公司状告网红打卡奶茶品牌“茶颜悦色”商标侵权并要求赔偿。消费者不禁纳闷,难道喝了这么久的奶茶是“假货”?今天我们来聊一聊事情原委……

在长沙,有一家网红打卡奶茶店,叫“茶颜悦色”,因为独特的装修风格、贴心的服务、始终坚持“一杯鲜茶的永久求偿权”,已经成为当地知名茶饮品牌,几乎人手一杯。




使人不经好奇,为什么在茶饮竞争已经如此剧烈的今天,“茶颜悦色”成立多年依然可以经久不衰呢。有关注过的朋友其实不难发现,他们在自己的品牌经营上是花了不少心思的,就连小到消费者可能会随便扔进垃圾桶的小票凭证,都做足了功夫。既让消费者了解到品牌,也保证了消费者权益,10几块钱的饮品能够做到这份儿上,着实有心。小票上“等我们有钱就去告他们……”的幽默风趣,常常让排队的消费者大笑:哈哈,这店可真有意思!

虽然“茶颜悦色”官方发布,暂时只作直营模式,不会加盟,不做代理,但网上一搜,依然会出现“茶颜悦色全国加盟中心”、加盟费多少的相关内容,有关商标甚至被恶意抢注。果然,不止人红是非多,连品牌出名也会是非多。就在2019年,“茶颜观色”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广州洛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茶颜悦色”商标侵权为由,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茶颜悦色”商标注册人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授权使用人等赔偿其各项损失21万元,并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大众点评及美团外卖平台上发表致歉声明,消除不利影响。

  消息一出,网上哗然,网友表示“what?李鬼告李逵?”、“风格那么像,不是同一家吗……”诸如此类,真假难辨。




2020年4月8日,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驳回洛旗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庭审现场:双方争锋相对,各执一词

1、洛旗公司诉称

旗下的“茶颜观色"是中国极具影响力的茶馆服务品牌,在特调茶饮服务领域具有极高的行业声名以及广泛的消费者基础。而长沙的茶颜悦色"店铺在其门头、店内装饰、茶杯、包装、小票、纸巾、服务员的服装、坐垫等多处,都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类似的字样,构成侵权。

2、 茶悦公司辩称

“茶颜悦色”从 2013年发展至今,早已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茶颜观色”形、音、义上具有明显差异,商标使用范围范围亦不相同,消费者不会因此混淆二者。

此外,经调查取证发现,“茶颜观色”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几经转让后,被洛旗公司获得。洛旗公司明知“茶颜悦色”品牌闻名,仍受让取得“茶颜观色”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掀起这场商标侵权之讼,有攀附"茶颜悦色”的意图,存在明显恶意。

后经审理查明

法院认为,洛旗公司作为同行业竞争者,理应知晓“茶颜悦色”的知名度,但其仍受让使用注册商标“茶颜观色”,并以此作为权利商标对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提起商标侵权之诉,主观恶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洛旗公司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原告败诉。

终于,给了消费者一个真相。

案件已经完结,但是商标申请有个观点非常值得大家关注,在我国,商标申请是“申请在先原则”,什么意思,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一、 先申请原则

就是谁先申请商标,注册成功后就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可见,真得先下手为强)。

二、 同日申请先使用原则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商标申请人都在同一天申请该商标的使用权,那么谁先使用这个商标,产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这个商标就是谁的。




因此,也提醒广大朋友,当有申请商标的想法,一定要提前了解我国商标法,有好的名字也要及时向商标局提起申请,商标申请请及时,类别选择要谨慎。千万不要构成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尊重他人,也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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