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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智能化改造项目解读

关键词: 智能制造 试点示范

  • 发布日期:2020-02-10
  • 来源:锐创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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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21世纪以来,智能制造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制造业强国不断推出新举措,通过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等协同推进智能制造发展,以提升工业制造实力,培育行业竞争优势。2011年美国实施“先进制造伙伴计划”战略,2013德国提出“工业4.0”计划,2014年英国开展“高价值制造”战略,2015年日本颁布“机器人新战略”,2016年欧盟颁布“数字化欧洲工业计划”。2015年5月,我国发布《中国制造2025》文件,同样指出要以推进智能制造为制造业发展主攻方向,构建以智能制造为重点的新型制造体系。

​成都,近年来的飞速发展同样离不开政府在智能制造项目政策的引导。市科技局深入学习《关于推进成都市智能制造的建议》(第338号),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先后实施了“三大主题计划+四个专项”、“161科技创新工程”、“创业天府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市经信局协同市财政局发布(成经信财〔2017〕89号)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助推成都市中小企业实现传统制造到智能制造的转变。这里笔者也就“成经信财〔2017〕89号文中第三十一条: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 (两化融合) 示范项目建设补助项目中的第二点——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智能化改造项目”,进行解读分析。




二、政策解读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需是在成都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或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和科研单位。

2、申报项目需为建设实施在我市66个产业功能区内,符合五大重点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且已经完工达效。在本行业具有可复制性和一定的示范应用价值。

3、支持标准

对采用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智能化控制系统、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智能装备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和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 按项目投入的15%给予资金支持;购置本地企业生产的智能装备产品超过50%的,再增加项目投入5%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项目投入划分标准

(1)可归纳为项目投入的时间范围:一般为申报年度的前两年内的项目投入;

(2)可归纳为项目投入的设备类型:一般是指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智能制造装备和MES、ERP等工业软件以及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投入。

5、注意事项

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过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申报。




三、申报资料

(一)常规必备资料

1、《成都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智能化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加盖企业鲜章)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3、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4、项目执行期内企业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 (含发票、 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其他证明材料) 复印件

(二)每年或有调整基础资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成都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智能化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注意要与常规必备材料中的第4项的投入证明材料信息对应)

3、项目备案手续和完工报告(注意要与常规必备材料中的“项目建设方案”配套)




四、申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供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申报单位过程中注意跟进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若有不完善的地方注意修改。

(三)按各区县要求准备好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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