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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18条 让民企“不差钱”

关键词: 金融 民企

  • 发布日期:2019-04-15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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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融资迎来大利好。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在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等方面提出18条举措。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意见》提出的举措旨在让各类所有制企业在融资方面得到平等待遇,确保民营企业享受的金融服务得到切实改善。未来,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将会获得更多“源头活水”,进而释放出强大的活力和创造力,为吸纳就业以及经济增长贡献强大动能。

信贷服务更加精准

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近年来,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一直较为突出,“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制约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

对此,《意见》在吸收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在信贷融资领域提出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措施。

《意见》强调,要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参数,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意见》提出,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商业银行要推动基层分支机构下沉工作重心,尽快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制定民营企业服务年度目标,加大正向激励力度。

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缪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着复杂而深刻的原因。面对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时,商业银行往往受到监管指标、内部风控、问责机制等约束,因此对民营企业贷款需求较为谨慎。“《意见》给出的举措,有助于民营企业获得更加精准有效的信贷服务。今后,银行也需要更加努力地平衡好服务民营经济和防控风险的关系。”缪荣说。

直接融资大力推进

除了进一步发挥好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渠道的作用之外,《意见》还专门就大力发展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指明了方向。

具体来看,《意见》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给出了“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支持非上市、非挂牌民营企业发行私募可转债”“抓紧推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稳步推进新三板发行与交易制度改革”“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等一系列举措。

在直接融资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方面,《意见》则提出积极培育投资于民营科创企业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早期投资力量,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构建多元融资、多层细分的股权融资市场。鼓励地方政府大力开展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辅导培训。

“直接融资可以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源头活水’。近段时间以来,募股、发债等民营企业可以获得的直接融资方式变得更多。未来,《意见》的实施,一方面要注意利用好各种形式的金融创新来为民营经济服务,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参考以往改革过程中形成的经验教训,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广大民营企业扎扎实实享受到融资便利的‘红包’。”缪荣说。

营造温暖发展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关注了关乎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细节和制度环境。

针对民营企业面临的“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意见》提出健全优化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信息对接机制,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在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方面,《意见》表示,商业银行要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支持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提高授信审批效率;对于民营企业经常遭遇的一些困难,《意见》明确要求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做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依法依规及时支付各类应付未付账款……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指出,《意见》的核心在于消除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所有制歧视,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融资壁垒,要求金融机构坚持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要支持民营经济,最核心的是要给民营经济一个‘竞争中性’环境。从信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角度看,有很多工作亟待推进。”董希淼说。

“近年来,一些民营企业遇到了各种各样的资金紧张问题。有一部分原因是企业自身在取得初步成绩后,开始过度追求业务版图的扩张,从而忽视了利润、现金流以及无形资产的积累。这些,实际上都影响企业未来获取金融资源的能力。未来,民营企业自身也要更加重视稳健经营、理性投资与长远规划。”缪荣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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