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制造业 创新
申报要求
申报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的独立法人单位;
已获批省级以上(含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独立法人单位。(以上至少满足一条)
申报材料
市级创新示范中心申报:
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认定申请书;
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建设方案
市级创新示范中心建设补助项目申报:
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法人单位对生产经营地的情况说明
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
法人单位在创新示范中心建设的投入证明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流程
补助金额
按照创新示范中心建设期内前两个年度的固定资产和创新平台建设总投入的 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项财政补助资金。
注意事项
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申报与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建设补助项目申报同步进行,采用一套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积极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法人单位申报,对申报的法人单位进行初步审查、验明相关原件。
以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区(市)县上报文件中须对申报项目及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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