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政策为资金政策,其目的在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申请成功后会按照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年度实际投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服务对象为中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方面需为已纳入成都市统计局规模以上企业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工业企业,投入资金用于消除油气管网、有限空间作业、抛光等涉粉作业、劳动密集型生产场所等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能力,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的安全设施设备,总投资(不含增值税)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申请材料需要准备:
(一)《成都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提高安全生产能力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
(二)企业决定实施安全设施、设备和装置投入的行政文件、项目计划书(复印件);
(三)《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能力补助项目设施、设备和装置清单》,以及对应的发票或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四)如系按照新标准规定而更新的设施、设备、装置投入,需出具国家相关部门依据;
(五)如系按照安全检查提出的要求而实施整改发生的设施、设备、装置投入,需出具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应的整改通知书;
(六)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七)市级以上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认定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供审计机构现场审计使用。
准备好以上资料交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公示后即可获得补助。